清明节放假安排
发布时间:2017-03-3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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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中华民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
清明最早只是一种节气的名称,其变成纪念祖先的节日与寒食节有关。晋文公把寒食节的后一天定为清明节。在山西大部分地区是在清明节前一天过寒食节;榆社县等地是在清明节前两天过寒食节;垣曲县还讲究清明节前一天为寒食节,前二天为小寒食。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时年八节”之一,一般是在公历4月5号前后,节期很长,有10日前8日后及10日前10日后两种说法,这近20天内均属清明节。清明节原是指春分后十五天,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也叫做民族扫墓节 。
根据国家国务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确保放假期间公司及人员的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放假期间,高速将实行免费,希望开车的同事一定注意行车安全及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