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承装承修承试需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0-07-01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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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承修、承试电力,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级资质需要条件:
企业信誉与社会认可度
(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3)、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企业人员及环境要求
(5)、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6)、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7)、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8)、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9)、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